心理我可以理解,但这符合相关要求吗?”
“她在现场做过什么,没人知道。”
“我可以不追究他们在未获得逮捕令,未宣读米兰达忠告的情况下对我实施逮捕。但我不能不怀疑这些证据的公正性。”
“血迹,凶器,尸检报告。”
“我不明白,在我被带到警察局总部后,在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来审讯我。”
“我是第一嫌疑人,他们不审讯我,而且自始至终都不审讯我,他们都在忙些什么?”
“凶杀案的文书有半米高的厚度,他们是怎么做到10个小时不到就全部填完的?”
哗————
布鲁克林的话彻底点燃了法庭。
注:
1、这个叫栏边会议,也叫庭前商议。庭审过程中,如果遇到复杂问题或在证据上有重要争议,控辩双方当着陪审团的面争论会对陪审团的判断产生负面影响时,一方律师可以请求栏边会议,法官许可后,双方律师来到法官跟前商议,避免被陪审团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