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座位上大大方方地说道“法律禁止杀人,法律自己却在杀人。”
布鲁克林再次点点头,然后问道“还有吗?还有其他认为死刑不合理的理由吗?”
“死刑本身已经是极其严重的刑罚,但死刑犯在行刑前还要遭受生命倒计时的恐慌,这部分附加刑罚太残忍了。”
“如果判错了怎么办?人已经死了,就算上诉翻桉,也无济于事。”
“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死刑太不人道了!”
“如果死刑犯本身已经破产,他的家人怎么办?靠福利机构接济吗?”
有前面的两个学生打头,学生们立刻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布鲁克林没有打断,而是认真地听着,直到讨论的高潮逐渐过去,讨论声渐微,学生们纷纷看向他。
“我刚刚仔细听了一下,大家说的都很有道理。”布鲁克林说道“认为应当废除死刑的理由,基本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点。”
“第一,死刑并不具有特殊的刑罚威吓效果。”
“第二,死刑本身并不完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死刑程度不可区分,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其二,死刑不符合伦理道德,其三,死刑所造成的死亡恐怖造成生命刑的双重报应,其四,死刑不符合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
“第三,如果由于司法错误造成错杀,将无法纠正。”
“第四,死刑过于残酷。”
“第五,死刑违反社会契约论。”
“第六,死刑不符合经济性原则。”
“第七,死刑不符合宗教信仰。”
“在刚刚的讨论中,有许多支持死刑的同学也在踊跃发言,在其中我听到了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死刑具有威慑力,让意图犯罪之人不敢犯罪。”
“第二,对罪犯本人,死刑可以从根本上制止犯罪。”
“第三,死刑符合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
“第四,死刑比其他刑罚更经济。”
“第四点也是争议最激烈的一点,我刚刚听到这边的几位差点儿因为死刑是最经济的刑罚还是最不经济的刑罚差点儿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