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涉及保密要求(2 / 6)

林一通夸奖。

于是,在这一天,布鲁克林的风评开始变得奇怪起来。

在宗教人士口中,他都快成圣人了。

可在网络上,在传统媒体口中,他还是个**,德不配位,不配穿那身法袍,不配坐在法官席上,不配生活在纽约,不配活着……

面对乱七八糟的舆论评价,布鲁克林始终保持安静,只是从他手底下签出去的逮捕令越发的多了,其速度堪比美联储印制美钞。

又是忙碌的一天,晚间餐桌上,雷汇总了监视约翰·曼宁跟来恩的初步结果,这一天约翰·曼宁把自己裹成个球一样,被来恩推着去了海边,看了一整天的大海。

翌日,周一。

由于开早会的原因,各法庭开庭时间向后推迟了一个小时,因此,当布鲁克林走进9号法庭时,时间已经是上午十点十分。

‘点名’完毕,宣读继续,庭审继续。

被告方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是一名州议员。

州议员的证词显示,4月25日当晚,与彭斯·诺顿之间曾有过一段不短的通话。被告律师随后拿出通讯公司出具的州议员的电话记录,显示当晚确实存在一通长达四十多分钟的通话。

州议员表示他跟彭斯·诺顿之间讨论了一项秘密议题,受限于保密要求,州议员无法公布这项议题。

这期间他与彭斯·诺顿闲谈时曾提起爱德华·诺顿,由于州议员家的孩子也在巴鲁克学院就读,议员想通过爱德华·诺顿打听一下儿子的校园生活。

彭斯·诺顿下楼去找爱德华·诺顿,但当时爱德华·诺顿已经喝醉了,正被几个好友抬着往卧室里送。

见爱德华·诺顿醉酒,当时的彭斯·诺顿有些不高兴。

跟州议员问答完毕,被告律师陈述道

“很显然,州议员先生的证词已经足够证明我当事人在当晚确有饮酒,并处于醉酒状态,不具备侵犯他人的行为能力。”

“就算奥维斯女士真的是在派对期间遭遇到侵犯,也不可能是我当事人所做。”

“一个醉酒到回卧室都需要别人抬的人,如何侵犯他人?”

他回身指了指惴惴不安的爱德华·诺顿,又指了指坐在第一排的彭斯·诺顿。

“本桉已经开庭一个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