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不是,没有人让他去当矮骡子,是他自己的选择,不会真的有人相信矮骡子的话吧?”
可是这话却把他身旁的陪审员给激怒了。
两人一番争论,这个时候,八号陪审员再次开口:“好了,我们不需要听你的训话......”
而事实上,有人在思考,但是更多的人却是在聊自己的事情。
直到陪审团团长1号陪审员提出既然八号陪审员不同意大家的看法,那就说说为什么。
12号陪审员笑着说:“似乎我们得说服他,他错了,我们才是对的,我们或许花个几分钟的时间......”
虽然道理好像没毛病,毕竟十一比一,他们的确只要说服八号陪审员就可以达成又有效决议,但是显然陪审团团长也听了八号陪审员的话,所以,还是决定,让大家一个个发言。
很快地第一个陪审员开始发言:“这真的很难说出个为什么,我就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了,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
可是他的这话明显的是有问题的。
八号陪审员第一时间说道:“也没有人该那么做,该证明他们无罪的是检控官,被告甚至不必发言,这个是他的权力!”
“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我就是觉得他有罪,有目击证人看到他杀人了!”被八号陪审员这么一说,这位2号陪审员也显得有些局促起来。
3号陪审员开口了:“好了,这就是我的想法,我对本案并没有个人偏见,我只是想讨论事实!”
3号陪审员显然是有备而来,他还做了记录:“住在凶案现场的楼下的那个老人,在凶案发生的当晚十二点十分,他听到了发生争执的争吵声,他听到被告叫着:“我要杀了你!”一分钟后,他听到有人倒地的声音,于是他跑到门口,看到被告冲下楼梯离开,他打电话报警,警方发现死者胸口插着一把刀,法医验尸的结果推测死亡时间是午夜,这些都是事实,这是无法反驳的事实,那孩子的确有罪!”
“我跟其他人一样有同情心,我知道他只有十八岁,但是他还是要付出代价!”
4号陪审员接着道:“我同意伱的说法,很明显的那孩子的证词都经不起推敲,他说案发时候他在看电影,但是他完全想不起来那部电影是什么,主演是谁......”
这个时候,10号陪审员也附和道:“住在对面街的那个女人,她的证词呢?”
“对,她看到他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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