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在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情况下,我认为被害人对危害结果仍持轻信能避免的态度。至少本案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害人**、自伤、**的事实。所以我无法为被告人陈青青做无罪辩护,只能做罪轻辩护。”方轶解释道。
“嗯,我懂了。谢谢您,方律师。有空我请您喝一杯。”周律师微笑道。
对于同样的法律问题,不同律师的看法不同,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就拿这个案子来说,即便法院的法官估计也会有不同的裁判意见,这可能跟一个人的经验和学习经历有关。
周律师离开后,方轶提起包准备回住处,路过律师助理的工位时,见周颖还在忙,便道:“小周还没走啊!”
“没,明天一早有五位律师要过来拿诉讼手续,我跟小田给他们准备下。方律师,你又加班了?”周颖一脸疲惫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