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又谈了一会,就利益分配这一块达成了一致。
不过,乐队是否能够成功组建,依然要看罗杰与对方会面的结果。
随便吃了点午饭,回到公司,没等多久,一个又矮又胖的白人,就带着两个壮汉来到了西奥多的办公室。
“嗨,西奥多。”
“嗨,丹尼尔。”
打过招呼之后,西奥多向罗杰介绍道:“这是公司的经纪人,丹尼尔-卡特。这两位是丹尼尔签下的艺人,也是你未来的合作伙伴。这位是乔治-史密斯,主唱兼吉他手。这位是理查森-埃尔文德斯,鼓手。”
那边丹尼尔也向对方介绍了西奥多以及罗杰。
西奥多的办公室很大,几人围成一圈,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罗杰没有太在意丹尼尔,目光不断在乔治和理查森身上徘徊,仔细观察着。
对方同样也在打量着罗杰。
这两人都是典型的白人,乔治要年轻一些,大约二十岁左右,个子比罗杰还要高一点,以主唱的标准来说,形象算是中等偏上。
理查森看上去则要老成一些,看上去有接近三十岁,身上有大量的纹身,包括剃光了头发的脑袋上也是如此,配上壮硕的身材,显得异常剽悍。
理查森大约有六英尺左右的身高,是个重量级的角色。
这个重量级,指的是理查森的体重,至少也有三百磅。
在摇滚乐队中,尤其是美国的摇滚乐队,胖子并不罕见,鼓手这个位置对于外表也没有太高的要求,一个胖子鼓手,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摇滚乐队虽然也可以定位成偶像,不过除了主唱之外的位置,更多的还是靠作品说话。
甚至很多摇滚乐队,就连主唱的外表也不敢恭维,但凭借着出色的作品,依然炙手可热。
当然了,出色的颜值总是加分项,真正的天王级乐坛偶像,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就没有一个长得丑的,至少也要符合一个大地区的主流审美。
有些实力出色,但长相差一些的,甚至不惜频繁地去做整容手术,比如硬生生将自己从黑人变成白人的某位天王。
好在主唱乔治的外表还是不错的,以西方世界,或者说白人的主流审美而言,算是比较英俊的类型。
不要小看外表的作用,颜值上的加分或者减分,很可能决定到一个乐队的首发是大获成功,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