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之后被彻底雪藏。
两人一帅一丑,不过综合位置来考量,整体颜值还是加分多过减分,再加上一个外表不错的罗杰,至少整个乐队在颜值上不会拖了后腿。
互相观察了许久,还是罗杰先开口了:“乔治,理查森,不介意我这么称呼吧?”
见对方没有表示反对,罗杰继续道:“我想问一下,两位的音乐理念是什么样的?”
乔治和理查森对视一眼,理查森正要说话,乔治突然开口了:“我觉得我们的音乐,应该表现出一种像是开着急速飞车,撞进彩虹里的那种感觉。”
???
罗杰一脸懵逼。
看了一眼理查森无奈的表情,罗杰立刻意识到,这家伙根本不懂任何乐理知识。
这个发现,让罗杰差一点就要开口拒绝这次合作。
主唱不懂乐理?
没关系,唱得好就行。
但问题是,乔治不单单是主唱,还兼任着吉他手的工作,一点乐理都不懂,在弹奏的时候大概也只能照着谱子按部就班的弹下去。
虽然说只要有罗杰在,无论是歌曲的数量还是质量都不成问题,哪怕是需要即兴solo的现场表演,也可以让乔治死记硬背下来几段,假装是临场发挥。
不过,一支没有任何真正即兴发挥的摇滚乐队,还能称为是摇滚吗?
就连罗杰自己,记忆中有数千首歌,在练习的时候,偶尔还会尝试改变几个音节。
虽然这样做,大多数时候效果都不好,但偶尔却可以带来意外的惊喜。
不过,下一秒,理查森的动作让罗杰改变了主意,决定多一点耐心。
高大壮硕的鼓手隐蔽地拉了一把乔治的袖子,咳嗽一声,开口道:“罗杰,我们的乐队理念很简单,不为了炫技而炫技,回归摇滚的本质,简单而好听。鼓作为节奏主导,吉他控制旋律,贝斯居中串联,最传统,最简单的配合。可以适当加入一些现代化的元素,但依然以传统风格为主。”
理查森的话,让罗杰回忆起前世的地球上,让自己喜欢上摇滚音乐的那一支乐队。
那时大约也是在世纪之交前后,摇滚圈子渐渐浮躁,越来越重视技巧,忽视音乐本质的年代,突然横空出世的一支复古乐队。
他们的理念,就和理查森所描述的相差不多,回归摇滚的本质,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