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近十万匹牲畜组成的大队,气势是宏大的,这让云琅想起非洲大草原上长途迁徙的角马群。
只不过,这支迁徙队伍不像角马那样没有什么抵抗灾难的能力,他本身就是一群由食人猛兽组成的群落、这就注定了他是无敌的。
大军所到之处,狼群奔逃,各色野兽不见踪影,只有贪婪的兀鹫在队伍的上空盘旋,希望能够捡到一两具尸体。
总有牲畜会出事,折断腿的,突然发病的,年老体弱不堪重负的,这样的牲畜就会被抛弃,最终便宜了那些兀鹫。
道路两边,也总是能够看到一些白骨,有些白骨是牲畜的,有些白骨则是属于人的。
这些骸骨暴露在太阳下已经有些时间了,留存最久的白骨,被马蹄子轻轻一碰,就四散开来,再被后面的大队碾压过后,生命留存过的痕迹就彻底的被抹杀了。
仁者爱人,义者讲义,两者相合,便成了仁义这个大命题。
面对白骨讲仁义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不过呢,仁义这东西他是古拙,质朴的,就像这大山,这大地一般,原本就存在于天地间。
智慧这东西其实是跟仁义不搭界,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仁义二字经过智慧解读之后,往往会出现偏差,失去了本源的意义。
所以,太聪明的人一般都把握不好仁义的度。
霍光终于受不了骆驼身上浓重的气味,仗着自己辈分小,挤到苏稚的爬犁上偷懒,还能混好多果子吃。
戈壁上无遮无掩,炽热的太阳光从头顶掉下来的时候,人的胸腔似乎都在燃烧。
这时候,就不能继续行军了,云琅一声令下,刚刚还拖得很长的队伍顿时就变粗,最终变成一滩。
无数的遮阳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支起来了,军卒们猛猛的喝一些凉开水,咬几口干粮,然后就抓紧时间摊开四肢睡觉。
这样的生活谈不到苦,君王一声令下,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下去。
既然无法摆脱,拒绝,就只好苦中作乐。
隋越到底还是被云琅胖揍一顿,不是他打不过云琅,而是不敢反抗!
打过之后,两人之间的怨隙就抹平了。
被打的人毫发无伤,打人的人却手脚乌青发肿,只因为隋越挨打的功夫早就炉火纯青,每当云琅的拳脚落在他身上的时候,挨打的部位总是隋越身上最硬的地方,或者是肘子,或者是膝盖,最后一次重的,是隋越把脑门迎上去了,这一拳下去,云琅的右手就没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