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妻子,打骨折以上,受的惩罚和女性一样不减罪,所受的惩罚按照打伤不相干的平民定罪。
之前妻子诬告丈夫,按诬告罪定罪。
可丈夫诬告妻子,却要在诬告罪的程度上减三等。
现在,双方惩罚对等。
另外将“至死者,绞监候,故杀亦绞。”
改为和女性一样“至笃疾者,绞。死者,斩。故杀者,凌迟处死。”
其余的,则不变。
除了以上两点做了改变,另加几条律例。
一、禁止买卖婢女。
二、禁止强迫女子。
三、提倡女子教育。
四、提倡女子劳动。
五、提倡女子实业。
六、男女工资平等。
七、保护女性。
八、禁止溺女婴。
九、禁止束胸。
十、禁止缠足。
等等......
看到最后,若音发现右下角的红戳处。
写着“经朝廷议政大臣商议,最终由皇上与皇后娘娘审判的结果,故向全大清百姓发出此告示。”
不知怎的,若音看到这里的时候,心灵被震撼到了。
因为这件事,可以说是她在大清参与的一件大事。
只不过,她以为最后就算朝廷和四爷有了决定,也只是朝廷以四爷的名义,昭告大清。
却不曾想,居然是以她和四爷的名义一起昭告的。
此刻,她激动得双颊绯红,心脏也欢快的跳跃着。
这种跳跃,无关乎爱情,只是纯粹的欣喜,小美好。
让她觉得自己的付出和心血,没有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