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原路引可废,其户籍不当废,以存其将来可以回乡守孝之礼;”
“但为使之与盗贼区分开,当对迁居他乡之民编为借籍之民,设一住票制!在住票上除留其姓名与特征、父母等外,还得有现在的住址与原籍位置,由所住之地官员收其丁银,护其安全,同时通知原籍官衙,此民乃为国做事的良民,非逃出来行强盗事的匪寇,不可籍没其产,还当予以保护。”
户部尚书海瑞说道。
申时行点首:“很是!”
申时行接着就看向其他执政公卿:“诸公可还有异议?”
其他执政公卿皆道:“无异议!”
于是,不久后,朱翊钧收到内阁首辅申时行请废路引和设住票制度的密揭。
“废路引?”
朱翊钧看见后澹澹一笑,随即起身道:“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