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能抗住事儿。
郁臻是对同性恋并不排斥的,人家什么取向管她屁事,只要不害人,他就是喜欢一条狗又能怎么样?
她开口问:“你们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陆丰和叹气道:“这一路上都是我哥照顾我,吃的也是他的粮食,可这条逃荒路实在难走,粮食也吃干净了,我二人已有四天滴水未进,一粒米都未曾吃过了,走也走不动了,恐怕……”m.bīQikμ.ИěΤ
他没有在继续说下去。
可大家都心知肚明。
郁臻主动邀请问:“那你们愿意跟我走吗?”
她需要一个读过书,明事理的人做助手,致远和陆丰和放在一起比较,还是陆丰和更适合一点,她之后要做的是基建,练兵,攻城,建立自己的势力,并且传播新的思想。
而这种新的思想定是要遭万人唾骂的。
她身边就需要一个明事理敢于接受新事物的人做助手。
陆丰和一下没反应过来,呐呐的问:“去哪儿?”
“去能让你吃饱饭的地方。”郁臻笑道:“但你怕是做不成少爷了,得跟我们一起干活儿,还得都听我的。”
陆丰和无奈的弯了弯唇角:“就算不与你走,也同样做不成少爷,何况我已经家破人亡,去哪里不是去呢?你是致远兄的朋友,我当然是信你的。”
“行,那你们在这儿等我片刻,我还要在收一些灾民。”
说完便带着致远朝人群里走去。
郁臻手里掐着烟吞云吐雾,静静的看着眼前这群已经饿疯了的灾民们,这么多灾民,她也不可能一下全部吃下,第一批最多只能带四十个人回去。
致远往郁臻身边靠了靠,低声问:“郁姐,这么多灾民,咱们怎么选?”
“先看看再说。”郁臻说:“不着急。”
他们这趟下山带了很多水和食物,省着吃喝,足够在山下呆半个月的,但郁臻定是不会呆这么久,明天就得启程回去了,但这刚来,也不能立刻就开始选人。
总归是要先张望张望的。
说话间,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女人大着胆子走过来,一把扑倒致远怀里,致远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对方紧紧抱住了腰身,女人像是一块狗皮膏药似的扯不开,哀求道:“爷,行行好吧,给点吃的吧,只要给点吃的,您想怎么样都成,我跟您进树林儿里。”
她边说着,边用手扯开自己的领口,露出半个小麦色的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