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联邦法院,他也不是法官了。
绕过桌子,弯腰捡拾着文件散页,布伦纳一言不发。
“法官阁下……”
特朗科刚开口,就被布鲁克林抬手制止了。
布鲁克林眯着眼,盯着被告席前蹲着捡拾着文件散页的布伦纳。
布伦纳头发非常稀疏,仅有的一点儿发量根本遮盖不住头顶。他传了一件考究的条纹西装,显得很老派。
他蹲在那里捡拾着文件散页,甚至因为上了年纪,腿脚不方便而不得不单膝跪在地上,一只手撑着地面,另一只手伸出去去够远处的散页。
这让他看起来像是在地上爬一样,十分狼狈。
可他却神色如常,将周围的散页一一聚拢起来,整理排序。
布鲁克林就这么默默地看着,等着看这份‘命运坎坷’的文件。
布伦纳开口的几句话里,从没称呼布鲁克林‘法官阁下’或‘尊敬的法官’。
称呼法官是常识,并不是规定,规则中只规定法庭上要尊敬法官,没说怎么尊敬。
因此,布伦纳不称呼布鲁克林,是合乎规则的。
可他上来就攻击证人的合理性,目的是什么?
经过三天时间,被告方不可能没对爱德华·诺顿进行培训。
而受限于保护协议,律师甚至可以直接手把手教爱德华·诺顿如何回答每一个问题。
就算布伦纳要更换辩护策略,也没必要对前任全盘否定吧?
这么想着,布鲁克林冲两人招了招手。
特朗科稍稍整理一下衣服,走了过来。
布伦纳反倒愣在了原地,片刻后才反应过来,抓着刚整理好的文件走过去。
“布伦纳,你在搞什么?”
召开栏边会议,布鲁克林稍稍压低声音,质问布伦纳。
布鲁克林只知道布伦纳很厉害,或者准确的说是他推测布伦纳很厉害,但实际有多厉害,布鲁克林并不知晓。
“爱德华·诺顿是我方当事人,我的前任,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同意让自己的当事人去当对方的证人。”
布伦纳进入角色很快,这才开庭几分钟,连正式质证或辩论的环节都没到,他就已经适应